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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西县税务违规后果、肥西县税务违规处理流程

  • 作者: 财务 发表时间:2023-11-07 10:0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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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西县税务违规处理咨询:185 5638 3198
肥西县税务违规的后果是什么?
一、申诫罚
申诫罚是指影响违法者声誉的罚,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提出谴责、警告,使其引起警惕,防止继续违法的措施。申诫罚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,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违法行为,既可以适用于公民个人,也运用于法人和组织。
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三十七条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,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,责令缴纳;不缴纳的,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、货物。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,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,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、货物;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,经县以上税务局(分局)局长批准,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、货物,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。
二、财产罚
财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剥夺行政违法人财产权利的一种处罚。包括罚款、没收非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产。
财产法的适用条件是:适用于有经济收入的公民、有固定资产的法人或者组织所实施的违法行为,对以谋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违法行为。
肥西县税务违规怎么处理?
处理税务违法行为应遵循合法程序,首先可以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举报,相关部门将会对此进行调查,必要时会采取相应行政或刑事制裁。同时,在税务处理过程中,应当保障纳税人的诉讼权利,若不满意处理结果,可以依法提起诉讼。
法律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五条 税务机关应当依据法律程序,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,应当遵循合法、公正、合理、程序正确的原则。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于违法征收税款、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,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《税收征管法》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,非法印制发票的,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,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,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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